本研究的目的在探討國中智障學生的國語文能力及其相關因素之研究。以就讀啟智學校與啟智班之全台灣地區國中一至三年級297名智障學生為研究樣本;使用「中華國語文能力測驗」為評量工具,採二因子變異數分析、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逐步回歸等統計方法考驗。本研究主要發現如下:1.國中啟智班學生各項國語文分測驗得分均隨年級增加而增加。2.啟智班國三、國二學生的國語文各項分測驗能力及全測驗分數只有普通班國小一年級程度,約落後6∼8年級。3.啟智學校國中部學生的國語文各項分測驗能力及全測驗分數,均不及普通班國小一年級程度,約落後7∼9年級。4.啟智班表現較佳的項目為選詞與字形辨別,啟智學校則以注音、字形辨別、選詞表現較佳,而兩類智障學生各項國語文能力均以重組表現最差。5.不同年級智障學生國語文能力有顯著差異,國二、國三均優於國一且差異達顯著性。6.不同智障程度學生國語文能力有顯著差異,輕度障礙學生優於中、重度學生,且差異達顯著性。7.智障學生的各項國語文能力的差異情形,不因性別與母親教育程度的不同而有差異。8.智障學生各項國語文能力會因不同智障程度、年級而有不同,且差異達顯著性。9.中度智障學生的國語文能力,會因安置於啟智班或啟智學校而有差異,且啟智班學生之得分均優於啟智學校學生。10.智障學生其選詞能力會因父親教育程度之不同而有差異,父親教育程度愈高的智障學生其選詞能力愈好。11.智障學生之詞彙、選詞、語法的能力會因家庭使用語言而有差異。12.智障程度為預測國語文能力的最佳預測因素。性別因素,並不能有效預測國語文之能力。 根據上述的研究發現,本研究提出有關教學及未來進一步研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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