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目的主要有三:(1)探討家庭支援服務對心智發展障礙幼兒及其家庭的介入效果;(2)探討障礙幼兒發展能力的改變與家庭狀況和需要之間的關係;(3)探討教師和家長對家庭支援服務提供的意見。本研究對象為79位就讀於臺北市三所兒童發展中心學前班、實足年齡在3.2∼6.7歲間的心智發展障礙幼兒及其家庭,研究對象依幼兒發展能力、家庭環境、專業需求、和家長配合度等四條件分為實驗組(n= 40)和控制組(n= 39)。實驗組家庭接受團體輔導和個別指導兩類服務,而控制組家庭只接受個別指導一類服務。主要研究工具包括:家庭需要調查表、家庭綜合狀況量表、嬰幼兒家庭環境評量表、父母養育經驗問卷、及自編之發展障礙幼兒家庭支援服務實施意見調查表(教師用和家長用)。本研究主要發現有:(1)家庭接受支援服務的多寡並不顯著地影響家庭對幼兒發展能力的改變、家庭需要、家庭環境、或父母的養育經驗,但是影響家庭對問題的主控信念;家長的參與意願和參與情形似乎和介入成效有關;(2)障礙幼兒家庭參與活動的程度、對子女溝通線索的反應、與子女的關係、和家庭的適應力及生活目標等因素和障礙幼兒發展能力的改變及家庭需要有關;(3)家長和教師似多能肯定家庭支援服務的做法和效果,唯提出一些如考量家長時間和有興趣的主題、提供臨托服務、溝通或說明時避免專對術語、多辦理家長間的經驗分享或親師雙向溝通的活動、應持續並隨時提供支援的受服務等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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