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乃是進行「學前兒童學習能力測驗」的第二次修訂工作,主要目的在於重新修訂測驗內容及加深測驗項目的難度,並建立台北地區的常模資料。本次修訂過程依據原測驗之理論架構予以刪修,共有18個測驗項目經過修改,有1個新增測驗項目,有5 個則維持原狀,故整套測驗仍包含動作能力(8 項)、概念能力(8 項)、語文能力(8 項)三個分測驗。標準化樣本是取自台北市、台北縣2至6歲的幼兒387 名(男387名,女190名;都市173名,鄉鎮214名)。根據量表分數建立常模,以六個月為一個年齡組,並以各年齡組平均數上下1.5 個標準差的位置為切截點,作為鑑別「可能學習困難」、「正常」、「可能學習能力優異」的依據。本次修訂過程考驗本測驗的庫李信度及建構效度,均顯示本測驗信效度高,為一頗佳的篩選測驗。本研究進行的相關因素的探討中,顯示幼兒年齡是決定幼兒學習能力的最重要因素,而居住地區的不同,也是影響幼兒在概念學習上的重要決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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