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探討臺灣地區智能障礙兒童普通推理能力之情形;並進一步探討有關智能障礙兒童普通推理能力的影響因素。以臺灣地區二十二縣市之啟智教養院、啟智中心就讀之三至八歲智能障礙兒童390名為研究對象。使用「臺灣區公私立啟智班(校)及教養機構三至八歲智能障礙兒童人數調查表」、「哥倫比亞心理成熟量表」、智能障礙兒童語言發展調查表」、「學前兒童語言障礙量表」為研究工具,所得資料以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相關係數等統計方法進行處理。根據研究結果,本研究的主要發現為:1.智能障礙兒童之普通推理能力結構優劣次序為:(1)形狀顏色分類(2)依名稱分類(3)空間關係(4)依機能與功用分(5)整體與部份(6)其他與數量之概念。 2.智能障礙兒童女生組之普通推理能力在總分方面、形狀/顏色分類、空間關係、依機能或功用分類、數量概念等表現,略優於男生組。 3.智能障礙兒童的普通推理能力結構表現,高年齡組優於低年齡組。 4.智能障礙兒童各地區普通推理能力結構表現,分別為東部地區最佳,台北市次之,北部地區再次之,而以中部地區為最差,南部地區次差。 5.智能障礙兒童之普通推理能力結構表現,不因有無兄弟姊妹,與父母社經地位之不同,而有差異。 6.不同年齡之智能障礙兒童在形狀/顏色分類、數量概念、空間關係、依名稱分類、整體與部份及推理能力總分有差異存在;不同性別之智能障礙兒童在依名稱分類之推理能力上有差異存在;不同地區之學前智能障礙兒童在形狀顏色分類、數量概念、依名稱分類、依機能或功用分類、整體與部份、其他方面、與推理能力總分有差異存在。 7.智能障礙兒童普通推理能力結構除了整體與部份推理能力外,其餘皆與年齡因素有顯著相關;另形狀/顏色及整體推理能力總分與地區因素有顯著相關;其餘因素如性別、有無兄弟姊妹和父母社經地位則無顯著相關。 8.智能障礙兒童之普通推理能力結構表現與口語理解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有顯著相關。 最後,根據上述之研究發現做進一步的討論,並提出若干教學、研究與行政上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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