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在評估智能不足者職業訓練與就業安置之實施成效,及探討推展智能不足者職業訓練與就業安置之實施內涵,並分析受試者之不同背景因素對實施成效與內涵 看法有無顯著差異,最後研擬改進智能不足者職業訓練與就業安置之具體建議。調查對象為智能不足者之家長、教師及雇主,樣本則分別取自國中啟智班、啟智學校、智障類職訓機構及雇用企業,研究工具採自編之「我國智能不足者職業訓練與就業安置之研究」調查問卷。 本研究主要發現如下:1.受試者對職業訓練與就業安置實施成效呈現不滿意現象,且不同之組別、教育程度家長、教育程度雇主、機構性質雇主機構人數雇主對實施成效滿意度有顯著差異存在,但受試背景因素對實施成效之預測力不高。2.受試者對未來推展職業訓練與就業安置實施內涵看法如下:(1)職業訓練方面:訓練場所最宜在智障類專門職訓機構,訓練方式最宜採單獨智障類職訓,訓練時間最宜在白天,訓練期間最宜為半年~一年,訓練經費最宜為政府全額補助,訓練設備最宜採半自動化機械,職訓師資最宜據技術證照、職教學分及特教學分三者,餐訓智障程度最宜輕度者,訓練行業最宜為製造業,為受訓的主因為不知有訓練消息,當前重要課題為加強訓練後就業輔導。(2)就業安置方面:工作途徑最宜由職訓機構推薦,就業薪資最宜為五千~一萬元,就業場所最宜在庇護工廠,增加雇主雇用宜加強觀念宣導,工作性質最宜為半技術性工作,工作能力最好加以職前訓練,就業資格最宜具實用就業技術,定額雇用比例認為適當,未就業原因因智障被拒雇用,當前重要課題為加強職訓增加就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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