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的目的主要有三:(1)編製用以評量心智發展障礙幼兒家庭需要的工具,以探討家庭需要評量的項目、穩定性、方式、功用、及必要性:(2)探討障礙幼兒年齡、障礙狀況、居住地區、和家庭經濟、功能、及外力支援等因素對家庭需要的影響與關係;(3)探討障礙幼兒家庭的需要情形。本研究對象為其子女目前正接受早期療育特殊教育297為0.7歲至12歲心智發展障礙兒童的家庭。研究樣本分為三組:0-2歲組、3-6歲組、和6-12歲組。本研究的主要研究工具為「家庭需要調查表」及「家庭狀況量表」。本研究的主要發現有:(1)家庭需要調查有其必要性及功用,但宜由父母自由選擇參與調查或採直接晤談方式獲得對家庭需要的了解;(2)子女年齡在六歲以前的智障幼兒家庭最需要「資訊提供」和「專業指導」兩方面的支援,且這兩種需要比國小階段障礙兒童的家庭要多;(3)低年齡階段及兼有其他障礙的智障幼兒家庭有較多精神、經濟、與服務支援的需要;(4)家庭是否需要經濟或精神上的支援和家庭經濟狀況、家庭功能、或外力支援情形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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